接待办
- 机构职责
- 内设机构
- 部门领导
- 联系方式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,研究和拟定我县公务接待工作的有关政策、规程并组织实施。
(二)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来县的接待工作。
(三)负责党中央、国家机关副部级以上领导来县的接待工作。
(四)负责省四套班子副省级以上领导,省委、省政府系统一级单位正厅级以上实职领导,省人大、省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正厅级以上实职领导来县的接待工作。
(五)负责市四套班子副厅级以上实职领导来县的接待工作。
(六)负责外省(市、区)四套班子正厅级以上实职领导来县的接待工作。
(七)负责上饶军分区副师级以上担任实职的首长,省军区正师级以上担任实职的首长,中央军委及其他军区副军级以上首长来县的接待工作。
(八)负责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邀请的重要来宾来县的接待工作。
(九)指导全县各镇(乡、街道)、县直各单位的来宾接待工作。
(十)完成县委、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接待任务。
(一)文秘股
负责本办文件的草拟、校核、印制和管理工作;本办公文管理工作,对各级文件的来文签收、分发、传递、清退和销毁工作;本办印章的管理工作;本办会议的会务工作;完成本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接待股
负责执行县委、县政府下发的公务接待工作规定,紧紧围绕县委、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公务接待工作;县委、县政府组团出访、参观考察的联络协助服务;准确掌握客情来源、来宾单位、人数、领队职务、来宾启程地、抵离时间及在县活动时间、内容,并及时向县有关领导及交办领导提供客情预报;联系并安排来访客人食、宿及活动日程,并组织协调好客人在县期间的参观、考察和调研等活动;对有关公务接待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、培训和考核;建立公务接待工作的台帐及收集和汇总工作;完成本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三)后勤股
负责本办机关党建工作;本办物品采购、分发和保管;本办车辆的调度和管理;完成本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接待办主任:谢拾明
联系电话:0793-846609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