部门文件
索引号: | 08-2017-00049 | 发布机构: | 水利局 |
发文日期: | 2017-12-14 | 主题分类: | 部门文件 |
文 号: | 饶县水字[2017]101号 | 关键词: | |
内容概述: |
关于对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合福铁路HFMG-1标三清山隧道出口弃渣场及改沟工程水害整治设计的意见函
京福闽赣公司及中铁十一局京福铁路客专闽赣I标项目部:
我局收到上饶县铁办转来你们对合福铁路HFMG-1标三清山隧道出口弃渣场和改沟工程水害整治设计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第二十五条和《江西省河道管理条理》第十五条、第十六条的规定,经研究,提以下两点意见:
一、合福铁路HFMG-1标三清山隧道出口弃渣场
合福铁路HFMG-1标三清山隧道出口的弃渣场变更设计,你们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书,该方案编制完毕后,必须召集水土保持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审查,形成专家意见,报原审批机关审批,并将所有文本资料报我局备案。
二、三清山隧道出口改沟河道整治
三清山隧道出口河道整治项目(闽赣公司HFMG-01标段),你们应及时完善项目分析论证资料,该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,应组织水利工程技术专家进行审查,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报我局备案;建设期间你们应当依法自觉接受我局监督检查。
特此函告
上饶县水利局
2017年9月28日